(锦州市百股河滨河旅游路绿化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百股河滨河旅游路绿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700-00544
项目名称:锦州市百股河滨河旅游路绿化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188,585.02
最高限价(元):5,188,585.02
锦州市百股河滨河旅游路绿化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7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3月06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3月2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永和国际35-7号)备份文件递交至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同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4.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首页→帮助中心→下载专区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z.gov.cn),投标人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以介质形式(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等)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及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和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 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5段14号
联系方式: 0416-2118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永和国际35-7号
联系方式: 0416-2126111
邮箱地址: 512769109@qq.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736889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静
电 话: 0416-4360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