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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移动执法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4月19日 21:1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移动执法装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交通管理设备,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防护防暴装备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
行政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4年04月19日 21:1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4月2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兴庆府大院1号院街2F-1号营业房)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0日 09:30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和泰和街交叉口民生中心12楼1206室
预算金额¥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恒
项目联系电话09553919008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宁钢大道与乌玛高速交汇处中卫北收费站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恒 09553919008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兴庆府大院1号院街2F-1号营业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田辉 09515112357
附件:
附件1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2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移动执法装备采购项目招标正文-公示.pdf

项目概况

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移动执法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兴庆府大院1号院街2F-1号营业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BFHJ-ZZQ20240407

项目名称: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移动执法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移动执法装备1套,参数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落实中小企业优惠政策,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10%的价格扣除优惠。

(1)按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按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3)按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4)按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5)按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至 2024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兴庆府大院1号院街2F-1号营业房)

方式: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或联系我公司将以上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及报名表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nxbfhj@163.com)进行报名,报名后免费领取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投标单位邮箱 。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和泰和街交叉口民生中心12楼12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公告、通知等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答疑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答疑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     

地址: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宁钢大道与乌玛高速交汇处中卫北收费站内        

联系方式:张恒 09553919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兴庆府大院1号院街2F-1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田辉 095151123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恒

电 话:  09553919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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