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4月22日 15:5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盘锦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盘锦某部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22日 15:50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4月22日至2024年04月2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6号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5月15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盘锦项目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 ||
| 预算金额 | ¥9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徐助理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623812950 | ||
| 采购单位 | 盘锦某部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徐助理 联系电话:1762381295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盘锦项目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6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先生,联系电话13514279988 | ||
项目概况
盘锦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6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JDECB-W1004
项目名称:盘锦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至 2024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6号
方式: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近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4.非港澳台投资企业或非“三资”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非联合体投标的承诺书; 8.投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9.投标供应商在辽宁设立公司,成立且经营满三年,并有相关的业绩的证明资料;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标段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标段的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项目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盘锦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JDECB-W1004
三、项目概况:
| 标段号 | 采购需求 | 金额(万元) | 服务期限 |
| 一标段 | 蔬菜、水果、豆制品类 | 25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
|
| 二标段 | 肉类、水产和禽类 | 300 | |
| 三标段 | 蛋奶、干调和杂粮类及其他 | 400 | |
| 说明 | 注:本项目只接受80%≤投标折扣≤90%,且该投标折扣必须为固定数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不接受区间外报价。投标人可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兼投兼中,按标段顺序依次评标。
|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3)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可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也可中多个标段,按标段顺序依次评标。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二标段的投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为非港澳台投资企业、非“三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6.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五、报名供应商预审要求
根据部队相关法律规定,本招标项目涵盖资格预审,报名截止后由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报名供应商依次进行资格审查和实地考察,考察结束后对合格的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考察结果将作为评审时的参考依据。
具体时间:报名截止之日起依次进行实地考察,由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
主要对以下方面进行预审:
①对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公账户、相关品类经营许可证和人员健康证等(不限于以上种类)进行审查,各项证照须在有效期限内;
②委托代理人及相关服务人员与投标公司应存在实质性隶属关系(含工资发放证明、社会保险交纳记录);
③供应商不得为外资企业,不得组织联合体投标;
④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⑤供应商应具有相应的保障能力,包括:配送车辆、保障设施、固定经营场所等。
注:预审文件应单独胶装成册,封皮需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标段号,投标人名称等并加盖公章,实地考察现场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如未提供或格式错误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供应商自己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某部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
联系方式:徐助理 联系电话:176238129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盘锦项目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6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联系电话13514279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助理
电 话: 17623812950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