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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央和省财政动物防疫资金招标公告

2024年04月24日 10:0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中央和省财政动物防疫资金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24年04月24日 10:0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4月18日至2023年04月25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9日 13:30
开标地点沈阳市铁西区飞翔路8-2号,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预算金额¥13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娜
项目联系电话024-25922798
采购单位沈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49-3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6423746
代理机构名称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飞翔路8-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2894260
附件:
附件12023年中央和省财政动物防疫资金(货物类公开招标文件)(2).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3年中央和省财政动物防疫资金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4-18 至 2023-04-25
撰写单位: 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王君君
  
(2023年中央和省财政动物防疫资金)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中央和省财政动物防疫资金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0-02640
项目名称:2023年中央和省财政动物防疫资金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50,000.00
最高限价(元):1,3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生产企业需具有有效期内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且产品需具有农业农村部核发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8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4月2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0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飞翔路8-2号,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49-37号
联系方式: 024-864237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飞翔路8-2号
联系方式: 024-22894260
邮箱地址: syjl_2000@163.com
开户行: 建行沈阳滑翔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01404201052504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娜
电  话: 024-2592279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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