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公开招标公告

锦州市本级四个区土地出让地价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04月27日 11:0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锦州市本级四个区土地出让地价评估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锦州市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锦州市公告时间2024年04月27日 11: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01日至2023年12月08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6日 09:00
开标地点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预算金额¥3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16-2110817
采购单位锦州市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市府东路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940666207
代理机构名称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6-2110817
附件:
附件1JH23-210700-05024锦州市本级四个区土地出让地价评估项目(1).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锦州市本级四个区土地出让地价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12-01 至 2023-12-08
撰写单位: 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撰写人: 王一鸣
  
(锦州市本级四个区土地出让地价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本级四个区土地出让地价评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700-05024
项目名称:锦州市本级四个区土地出让地价评估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50,0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脱贫攻坚单位享用此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450,0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脱贫攻坚单位享用此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900,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脱贫攻坚单位享用此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脱贫攻坚单位享用此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依法注册成立并在“土地估价行业备案系统”备案的评估机构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1日 08时00分至2023年12月0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网上领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报价)文件,务必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并确保电子备份文件能够正常读取,否则后果自负。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议。
3、评审过程中,如出现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作出相关书面承诺等情况,则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部令第87号)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 市府东路10号
联系方式: 189406662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联系方式: 0416-2110817
邮箱地址: jzszzfcgzx@163.COM
开户行: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账户名称: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账号: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 0416-211081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