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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乡村路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05月06日 15: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乡村路灯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沈北新区交通运输局
行政区域沈北新区公告时间2024年05月06日 15: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5月06日至2024年05月13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8日 09:30
开标地点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预算金额¥24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烁、张杰、戴玮、井凤君
项目联系电话024-22722298
采购单位沈阳市沈北新区交通运输局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贵州路6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9604005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2722298
附件:
附件12024年乡村路灯改造项目4.29.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4年乡村路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5-06 至 2024-05-13
撰写单位: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刘烁
  
(2024年乡村路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乡村路灯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13-00080
项目名称:2024年乡村路灯改造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450,000.00
最高限价(元):2,4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次采购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6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5月13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
3、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贵州路62号
联系方式: 024-89604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楼
联系方式: 024-22722298
邮箱地址: wxzb2005@163.com
开户行: 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4220201001000040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烁、张杰、戴玮、井凤君
电  话: 024-2272229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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