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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检察院机房改造货物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5月17日 18:1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检察院机房改造货物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机房辅助设备/其他机房辅助设备

采购单位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顺城区公告时间2024年05月17日 18:1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5月17日至2024年05月2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5-47号楼3号门市)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7日 09:30
开标地点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5-47号楼3号门市)。
预算金额¥23.189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丹
项目联系电话024-54648888
采购单位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抚顺市顺城区裕城路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鸣宇 024-57496333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5-47号楼3号门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丹 024-54648888

项目概况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检察院机房改造货物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5-47号楼3号门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BH-2024-0502

项目名称: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检察院机房改造货物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3.189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189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检察院机房改造货物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单机调试后正常运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7日  至 2024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5-47号楼3号门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5-47号楼3号门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裕城路21号        

联系方式:张鸣宇 024-57496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5-47号楼3号门市            

联系方式:王丹 024-54648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丹

电 话:  024-5464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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