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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楚县农业产业发展-盐碱地综合利用和数字农业建设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5月25日 13:5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巴楚县农业产业发展-盐碱地综合利用和数字农业建设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巴楚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4年05月25日 13:5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5月24日至2024年05月3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4日 12:00
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巴楚县工业园区红海路扶贫孵化产业园综合楼4楼
预算金额¥4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9890181236
采购单位巴楚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巴楚县迎宾北路劳动大厦四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7599608582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1栋130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9890181236

项目概况

巴楚县农业产业发展-盐碱地综合利用和数字农业建设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4日 12: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YBCX(GK)2024-02-2

项目名称:巴楚县农业产业发展-盐碱地综合利用和数字农业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巴楚县农业产业发展-盐碱地综合利用规划编制项目(标项一)(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委托第三方全面摸清巴楚县盐碱地资源状况,科学分析盐碱地成因、障碍因子和开发利用潜力;构建微咸水竖井排灌水位调控模型,通过咸淡结合地表-地下水联合调配制定盐碱地改良水资源保障方案,坚持治水、改土、改种协同推进,以微咸水竖井排灌地下水位控制为基础,开展多尺度水盐运移模型分析,优化灌排协同工程体系与区域水盐调配;以现有盐碱耕地改造提升为重点,统筹推进盐碱后备耕地资源开发,积极开展耕地(易盐渍化区域)次生盐渍化防治,制定盐碱地分区分类改造治理规划,合理安排目标任务、开发布局、技术路径;突出盐碱地特色农业发展,建立盐碱地监测管护体系,开展盐碱地生态化利用与保护,明确分区域、分阶段实施重点任务编制盐碱地综合利用规划报告书。(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总工期:45日历天,外业工期计划 20 日历天,外业全部结束之日起,10 日内提交成果文件设计和评审报告使用。最终成果文件在评审后 10 日内提交。(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行业[引调水、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4日2024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4日 12: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4日 12: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7.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新疆政府采购网项目信息,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变更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巴楚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巴楚县迎宾北路劳动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175996085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1栋1302号

联系方式:198901812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989018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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