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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县疾病预防疾控中心建设智能冷库招标公告

2024年05月31日 17: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康平县疾病预防疾控中心建设智能冷库
品目

采购单位康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行政区域康平县公告时间2024年05月31日 17: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5月31日至2024年06月07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1日 13:00
开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185.015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鑫、满琳琳
项目联系电话024-82903888
采购单位康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胜利街道滨湖社区迎宾路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付良孝13464000919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锦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华府新天地C4座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2903888
附件:
附件124013-00082(省采服务公开)康平县疾病预防疾控中心建设智能冷库(定稿).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康平县疾病预防疾控中心建设智能冷库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5-31 至 2024-06-07
撰写单位: 辽宁锦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白俊波
  
(康平县疾病预防疾控中心建设智能冷库)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康平县疾病预防疾控中心建设智能冷库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1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23-00082
项目名称:康平县疾病预防疾控中心建设智能冷库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50,150.00
最高限价(元):1,850,15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日内完成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等全部内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31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6月0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21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已签章的响应文件,同时现场递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密封签章)。仅递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供应商名单的视为无效供应商。
(二)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未提交最后报价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解密时间为60分钟)、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或预留相关技术人员在所属公司解密。如未成功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解密时间为60分钟)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康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胜利街道滨湖社区迎宾路南
联系方式: 付良孝13464000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锦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华府新天地C4座6层
联系方式: 024-82903888
邮箱地址: lnjxztb@126.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锦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3038785882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康鑫、满琳琳
电  话: 024-8290388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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