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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浦东新区通沟污泥处置运行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6月05日 00:1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浦东新区通沟污泥处置运行
品目

采购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供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24年06月05日 00:1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6月05日至2024年06月1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7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预算金额¥999.03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依仪
项目联系电话021-68542525
采购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供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峨山路5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1-50133230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1-68542525

    项目概况

 2024年浦东新区通沟污泥处置运行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7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5000240321182830-15094190

项目名称:2024年浦东新区通沟污泥处置运行

预算编号: 1524-00020941 

预算金额(元): 9990300元国库资金:99903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99903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2024年浦东新区通沟污泥处置运行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990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预算金额:9,990,300.00 元(国库资金: 9,990,300.00元;自筹资金:0元)。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交付地址:张江站:高科中路600号、川沙站:川环南路1476号、周浦站:年家浜路621号。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与工作内容包括:一年内处理通沟污泥54750吨(三个站分别为:张江站18250吨,川沙站18250吨,周浦站18250吨 ),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以及通沟污泥站除臭装置所使用的除臭碱液、植物液除臭药剂、离子管、活性炭等耗材费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暂定为2024年8月1日-2025年7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4、其他资格要求:4.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 4.2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5日2024年06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7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27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安排现场踏勘。
3、答疑时间:本项目不安排答疑会。
合格供应商可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供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地 址:峨山路555号

联系方式:021-501332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

联系方式:021-685425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依仪

电 话:021-68542525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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