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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街道社区公园安全保卫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6月26日 15:1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安街道社区公园安全保卫服务
品目

服务/社会服务/安全服务/保安服务

采购单位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深圳市公告时间2024年06月26日 15:1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6月26日至2024年07月0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 (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8日 08:30
开标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文汇社区前进一路269号冠利达大厦1栋
预算金额¥369.6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0755-23702374
采购单位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工 0755-23491372
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君正招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文汇社区前进一路269号冠利达大厦1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工 0755-23702374

项目概况

新安街道社区公园安全保卫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 (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8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ADL2024000197

项目名称:新安街道社区公园安全保卫服务

预算金额:369.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

(服务需求)

备注

新安街道社区公园安全保卫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投标人承诺“本单位(公司)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注意: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具体包括“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以及市、区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渠道,具体以开标当日上述渠道的全部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含信用信用报告)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投标人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保安服务许可证》扫描件,原件备查):

①如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需同时提供分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颁发的设立(成立)分公司相关备案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相关备案证明材料及《保安服务许可证》扫描件,原件备查);

②如营业执照载明的住所(或经营场所)非深圳市范围内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承诺中标后合同履行前向深圳市公安机关进行项目备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6日  至 2024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 (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8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8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文汇社区前进一路269号冠利达大厦1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开标操作:投标人可以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3.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4.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4年07月03日00:0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4年07月05日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zfcg/bszn1/content_203163.html )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文汇社区前进一路冠利达大厦深圳市君正招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质疑咨询电话:0755-2370237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5.深圳市君正招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有权对投标人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6.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7.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陈工 0755-234913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君正招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文汇社区前进一路269号冠利达大厦1栋            

联系方式:刘工 0755-237023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0755-23702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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