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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8月13日 20:0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伊宁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伊宁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4年08月13日 20:0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8月13日至2024年08月20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1:00
开标地点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80.441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杰
项目联系电话18196969533
采购单位伊宁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伊宁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9-4456066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启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路2568号金茂新天地综合楼5层51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196969533

项目概况

伊宁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QZ-2024-058

项目名称:伊宁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80441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伊宁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杀虫剂,助剂,叶面肥等农资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441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杀虫剂、助剂、叶面肥等农资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财政部sifa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ianyu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以及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所投农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和农药登记证和农药产品标准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及农药产品厂家的“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和农药登记证和农药产品标准证”,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3日2024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宁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伊宁县

联系方式:0999-4456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启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路2568号金茂新天地综合楼5层514号

联系方式:18196969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杰

电 话:1819696953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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