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2024年08月15日 15:0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 ||
| 行政区域 | 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15日 15:04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15日至2024年08月2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06日 09:15 | ||
| 开标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3楼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 预算金额 | ¥246.6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吴晓东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05012772 |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晋安区长乐南路28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博,0591-6202640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鼓西街道湖滨路78号闽发西湖广场1#6层03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晓东,17705012772 | ||
| 附件: | |||
| 附件1 | 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240812001)-文件集 | ||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350101]FZHJ[GK]2024001、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6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FZHJ[GK]2024001
项目名称: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66,000.00元
采购包1(福州市人民检察院非涉密系统信息化各类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466,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466,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16090100-信息化规划服务 | 信息化运维服务 | 3(年) | 否 | 通过信息化运维服务外包的方式,以总包的形式统揽福州市人民检察院非涉密系统信息化各类运维工作等(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 2,466,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服务满一年后,年度月平均考核得分<80分或年度内累计三次月考核得分<80分,视为考核不合格,釆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2)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4、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8-15 至 2024-08-22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06 09: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3楼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晋安区长乐南路288号
联系方式:陈博,0591-620264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鼓西街道湖滨路78号闽发西湖广场1#6层03室
联系方式:吴晓东,17705012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晓东
电话:17705012772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5日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