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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灵源镇五星村面粉加工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08月28日 16:2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乾县灵源镇五星村面粉加工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乾县灵源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乾县公告时间2024年08月28日 16:2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8月29日至2024年09月04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乾县财政局南一楼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9日 15:00
开标地点乾县翰丰酒店九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7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9-35521143
采购单位乾县灵源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灵源镇街道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509100198
代理机构名称乾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乾县财政局南一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35521143

项目概况

乾县灵源镇五星村面粉加工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乾县财政局南一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9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XZC-GK2024A015

项目名称:乾县灵源镇五星村面粉加工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1):

合同包预算金额:7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面粉加工设备 磨粉机、多功能清粮机、洗麦机、自动称重封包机等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700,000.00 7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
(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 库〔2021〕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7月任意一月的缴纳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本年度任意时段税收缴纳证明;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7月任意一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本年度任意时段社保缴纳证明;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7、符合信用中国及《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8、本项目要求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29日 2024年09月04日 ,每天上午 08:30:00 12:00:00 ,下午 14:3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乾县财政局南一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乾县翰丰酒店九楼会议室

开标地点:乾县翰丰酒店九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注:获取公开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乾县灵源镇人民政府

地址:灵源镇街道

联系方式:18509100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乾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乾县财政局南一楼

联系方式:029-355211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王先生

电话:029-35521143

乾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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