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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9月10日 19: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采购单位某单位
行政区域长春市公告时间2024年09月10日 19: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9月11日至2024年09月1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宾路26号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7日 09:30
开标地点沈阳市大东区长安路89号,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预算金额¥4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500372555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 系 人:金先生,联系电话:15500372555,项目监督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089236662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姜北,13610884099

项目概况

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宾路26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KELQL-F1005

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采购内容

金额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备注

01

肉类、蔬菜、调料类、定型包装食品类

约240万元

按合同执行,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和绿园区

 

02

水产、蛋、水果、豆制品、乳制品及饮料、米面粮油

约160万元

按合同执行,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和绿园区

 

说明:

1.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包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售后服务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人应当保证所投产品的质量。

4.两个包兼投不兼中,按照投标文件中分包优选函中的优选分包顺序进行优选(即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优选分包后将不再进入其他分包的投标人排名,但正常参与其他分包评审),在签订完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如中标人出现违约情况,甲方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同时按照评审专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其他中标人,并签订、执行采购合同。

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01包:约240万;02包:约160万。

3.最高限价:折扣=实际供货价格/基准价格,折扣最高不得超过90%,超出范围的投标将被拒绝。

4.本项目每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六)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七)凡采必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注册(htpp://www.plap.mil.cn/)。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1日  至 2024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宾路26号

方式: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列入本公告资格条件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投标人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单位邮箱: jin19930310@163.com 。报名负责人:金先生,电话:15500372555。如投标人无法采用线上递交报名资料,携带资料赴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大东区长安路89号,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方式:联 系 人:金先生,联系电话:15500372555,项目监督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089236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姜北,13610884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先生

电 话:  1550037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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