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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2023-2025年)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2024年09月14日 16:4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光泽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2023-2025年)
品目

采购单位光泽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光泽县公告时间2024年09月14日 16:4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9月14日至2024年09月2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 09:30
开标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府前路7号2层开标室(南平延平)
预算金额¥31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燕
项目联系电话0599-8728016
采购单位光泽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文昌路4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8 5097 2866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新中路89号时代广场6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9-8728016
附件:
附件1光泽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2023-2025年)(240914002)-文件集

项目概况

光泽县农业农村局委托,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350723]FJSZF[GK]2024003、光泽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2023-2025年)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光泽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2023-2025年)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23]FJSZF[GK]2024003

项目名称:光泽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2023-2025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100,000.00元

采购包1(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实施):

采购包预算金额:2,976,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976,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09019900-其他农业服务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实施 1(项) 按《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准则》(NY/T 3343-2018)根据治理区域的治理效果,综合评价耕地污染治理整体效果 2,976,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进场。受农时影响,项目交付时间可根据实际的农时做出相应的调整。

采购包2(受污染耕地实施的监理效果评估及跟踪监测):

采购包预算金额:124,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24,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C09019900-其他农业服务 受污染耕地实施的监理效果评估及跟踪监测 1(项) 按《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准则》(NY/T 3343-2018)根据治理区域的治理效果,综合评价耕地污染治理整体效果 124,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进场。受农时影响,项目交付时间可根据实际的农时做出相应的调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一)本项目标的对应的行业类型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要求预留65%以上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则须联合一家中小企业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 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65%以上,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其中“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填写 “其他未列明行业”;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须明确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合同金额占比,格式详见第七章)。 (三)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本采购包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行业详见招标文件,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作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指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2)本项目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一)本项目标的对应的行业类型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要求预留65%以上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则须联合一家中小企业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 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65%以上,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其中“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填写 “其他未列明行业”;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须明确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合同金额占比,格式详见第七章)。 (三)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描述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为准)。

采购包2:

(1)指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服务类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服务类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服务类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9-14 2024-09-24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0-09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府前路7号2层开标室(南平延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光泽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文昌路41号

联系方式:138 5097 2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新中路89号时代广场603室

联系方式:0599-8728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燕

电话:0599-872801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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