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彩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09月25日 18:4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彩超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4年09月25日 18: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10月0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6日 15:00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预算金额¥151.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63-3813002-2410
采购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63-3113977
代理机构名称清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0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63-3813002-2410
附件:
附件1资格承诺函.docx
附件2委托协议.pdf

项目概况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彩超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6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Z0124QY01ZC00

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彩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1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彩超):

采购包预算金额:73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彩超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73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0个日历日内完成合同设备的供货,到货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免费安装及调试,设备能正常使用的30天内验收。

采购包2(B超机):

采购包预算金额:7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B超机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78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50个日历日内完成合同设备的供货,到货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免费安装及调试,设备能正常使用的30天内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或提供①2024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②2024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1)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或提供2024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或损益)表】(包2)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或提供2024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或损益)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或提供具备相关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彩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原因:本项目因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属于“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2(B超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原因:本项目因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属于“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彩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1)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采购包2(B超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1)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如供应商所投【B超机】为进口产品,而且供应商并非是所投【B超机】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所投【B超机】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属于代理商授权的,还须同时提供其自身作为代理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25日 至 2024年10月0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16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纸质文件递交至: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09号;电子文件递交至: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注意事项: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提前(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将投标文件纸质版通过快递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09号,汤女士,0763-3813002-2410)”,并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信息发送至(cl3813002@163.com),快递外包装请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收。

(2)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破损,我司将拒绝签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我司代表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开标当天,供应商需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

(4)供应商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5.质疑联系人:汤女士。

(1)质疑联系人电话:0763-3813002-2410。

(2)质疑联系人传真:0763-3813090。

(3)质疑联系人邮箱:qyzy@chinapsp.cn (提交时请备注XX项目询问函/质疑函)。

(4)质疑联系人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09号(如采用邮寄形式提交,请提前跟我司工作人员联系,并同步将邮寄底单发送至我司邮箱)。

(5)质疑联系人邮编:511500。

6.投诉

(1)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清远市财政局

1)地 址:清远市北江二路财政大楼

2)电 话:0763-3877328

3)邮 编:511500

4)传 真:3385561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35号

联系方式:0763-31139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清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09号

联系方式:0763-3813002-24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小姐

电  话:0763-3813002-2410

清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5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