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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公主岭市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2024年10月09日 10:5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公主岭市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公主岭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0:5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0月3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三室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三室
预算金额¥0.0578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情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0431-80543099
采购单位公主岭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采购单位地址公主岭市铁南西街16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34-6214769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31-80543099

                                                     2024年公主岭市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公主岭市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1136569941@qq.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H-2024-0909;

项目名称:2024年公主岭市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78万元;

最高限价:578万元;

采购需求:秸秆加畜禽粪便堆沤农家肥技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NY/T3442-2019)规定及《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规定,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等政府采购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其他条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名称:农、林、牧、渔业;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10.①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投标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11.本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9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凡有意参加者将以下要求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文件命名格式为公司名称+联系电话),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136569941@qq.com)同时请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材料齐全的供应商,将会收到登记表,供应商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后,将加盖公章的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的邮箱,即获取成功。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将提供以下材料: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3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三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2.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主岭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地  址:公主岭市铁南西街1628号

联系方式:0434-6214769(办公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08室

联系方式:0431-80543099(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廷宇

电  话:0431-80543099(办公电话)

监督部门:公主岭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4-6200358

 

来源: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初审:张廷宇

复审:贺宇

终审:王雪飞


  来源: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初审:张廷宇

  复审:贺宇

  终审:王雪飞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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