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中医院医用超声波及内窥镜设备采购(二)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10月14日 15:4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青浦区中医院医用超声波及内窥镜设备采购(二)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青浦区中医医院 |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4日 15:45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04日 10:00 | ||
| 开标地点 | 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 ||
| 预算金额 | ¥107.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钱晓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59732311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青浦区中医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青浦区青安路9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1-5932328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南楼305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59732311 | ||
项目概况
青浦区中医院医用超声波及内窥镜设备采购(二)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4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8000240829125296-18159399
项目名称:青浦区中医院医用超声波及内窥镜设备采购(二)
预算编号: 1824-00006594, 1824-W000111781
预算金额(元): 1070000元(国库资金:1000000元;自筹资金:70000元)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青浦区中医院医用超声波及内窥镜设备采购(二)
数量:2
预算金额(元):107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1套和输尿管肾镜1台;服务内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交付日期:签订合同后90天内指定地点交货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本项目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和输尿管肾镜采购预算为107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3.5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6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经营企业,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04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线试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采购云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青浦区中医医院
地 址:青浦区青安路95号
联系方式:021-593232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南楼305
联系方式:59732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晓贇
电 话:5973231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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