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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腔镜系统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10月28日 00:1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胸腔镜系统
品目

采购单位上海市浦东医院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8日 00:1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0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7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玉洁
项目联系电话68541239
采购单位上海市浦东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拱为路28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1-68035871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8541239

    项目概况

 胸腔镜系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7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5000240129156528-15162728

项目名称:胸腔镜系统

预算编号: 1524-00024587 

预算金额(元): 1200000元国库资金:12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胸腔镜系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可用于所有的胸部手术治疗。原设备已使用12年,显示器及手术配件经常出问题,影响手术安全。 采购预算金额:1,200,000.00元(国库资金:1,200,000.00元;自筹资金: 0元)。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拱为路2800号。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具体可自报,不得超过规定期限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4、其他资格要求:4.1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4.2 资质要求:如果投标人是生产制造厂家,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于第二类医疗器械); 如果投标人是经营企业,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于第二类医疗器械);4.3 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5符合《关于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试点地区政府采购改革的指导意见》(沪财采〔2024〕12号)第17条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安排现场踏勘。
3、答疑时间:本项目不安排答疑会。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时间内,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对标改革专窗”》(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无
合格供应商可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医院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拱为路2800号

联系方式:021-680358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

联系方式:685412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玉洁

电 话:68541239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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