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流域河道生态保护修复(一期)主体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10月28日 11:4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寿宁县流域河道生态保护修复(一期)主体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寿宁县水利发展服务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宁德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8日 11:46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0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宸泓(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1幢2梯804)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9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宁县东区角林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 | ||
| 预算金额 | ¥7550.19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袁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059293520 | ||
| 采购单位 | 寿宁县水利发展服务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德市寿宁县螯阳镇胜利街 42 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袁先生、1505929352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宸泓(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宁德市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1幢2梯804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范、0593-2856388 | ||
项目概况
寿宁县流域河道生态保护修复(一期)主体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宸泓(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1幢2梯804)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HNC[2024]-082
项目名称:寿宁县流域河道生态保护修复(一期)主体
预算金额:7550.1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550.1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包 | 招标标的 | 数量 | 预算价 (万元)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 1 | 寿宁县流域河道生态保护修复(一期)主体 | 1项 | 7550.19 | 1、项目拟对寿宁县境内托溪和西溪两条四级河流进行清淤疏浚,实际疏浚长度为57.5km,拟购置疏浚所需设备、修复河道水体、新建生态护岸0.94km和智能水环境监管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10年资源量价值评估:经过认真的估算和分析,寿宁县流域河道生态保护修复(一期)主体的10年资源量价值测算市场价值合计为人民币约8160.43万元,其中建设期1年的新建生态护岸,河道水体修复工程的投资估算费用为610.24万元(工程建安工程费用50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3.70万元,预备费用30.54万元)。 3、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生态修复主体,在10年合作期限内负责河道的疏浚清淤与生态保护修复建设等,本项目合作期限届满后,中标社会资本方需将本项目资产完好无偿移交寿宁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单位,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及招标文件附件。 | 100 |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项目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可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授权书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或2022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5)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9日 至 2024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宸泓(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1幢2梯804)
方式:到中宸泓(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1幢2梯804),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宁县东区角林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中宸泓(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寿宁县流域河道生态保护修复(一期)主体(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 / 。
2、项目编号:ZCHNC[2024]-082
3、最低限价:详见《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项目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可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明细 | 描述 |
| (1)单位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
|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或2022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 (5)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6.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请投标人于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中宸泓(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1幢2梯804),携带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领取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0元。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30:00前;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佰万整;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或(2)以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9、投标截止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 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宁县东区角林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 ,逾期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1.3、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12、招标人:寿宁县水利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宁德市寿宁县螯阳镇胜利街42号
联系方法:袁先生、15059293520
13、代理机构:中宸泓(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1幢2梯804
联系方法:小范、0593-2856388
附1:账户信息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 开户名称: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寿宁支行 |
| 银行账号:35050168750709123456 |
| 特别提示 |
| 1、请投标人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后,将相应款项分别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投标人在转账或者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3、保证金到账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30:00前。 |
附件1:标的一览表
| 合同包 | 招标标的 | 数量 | 预算价 (万元)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 1 | 寿宁县流域河道生态保护修复(一期)主体 | 1项 | 7550.19 | 1、项目拟对寿宁县境内托溪和西溪两条四级河流进行清淤疏浚,实际疏浚长度为57.5km,拟购置疏浚所需设备、修复河道水体、新建生态护岸0.94km和智能水环境监管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10年资源量价值评估:经过认真的估算和分析,寿宁县流域河道生态保护修复(一期)主体的10年资源量价值测算市场价值合计为人民币约8160.43万元,其中建设期1年的新建生态护岸,河道水体修复工程的投资估算费用为610.24万元(工程建安工程费用50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3.70万元,预备费用30.54万元)。 3、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生态修复主体,在10年合作期限内负责河道的疏浚清淤与生态保护修复建设等,本项目合作期限届满后,中标社会资本方需将本项目资产完好无偿移交寿宁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单位,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及招标文件附件。 | 100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宁县水利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宁德市寿宁县螯阳镇胜利街 42 号
联系方式:袁先生、15059293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宸泓(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1幢2梯804
联系方式:小范、0593-2856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 1505929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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