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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2024年数字化法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10月30日 10:2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2024年数字化法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其他信息化设备

采购单位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利通区公告时间2024年10月30日 10:2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0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宁夏锦盛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盈华商厦东座16楼)(报名通过后以邮件形式下发)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0:00
开标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盈华商厦西座17楼
预算金额¥4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伦格
项目联系电话18695152555 
采购单位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吴忠市利通区迎宾街6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坤0953-2032058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锦盛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盈华商厦东座1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丁伦格18695152555

项目概况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2024年数字化法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锦盛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盈华商厦东座16楼)(报名通过后以邮件形式下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SY-2024-政采0007

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2024年数字化法庭项目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2024年数字化法庭

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 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承诺函);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0日  至 2024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锦盛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盈华商厦东座16楼)(报名通过后以邮件形式下发)

方式: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请将本公司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发至于电子邮箱:120713964@qq.com报名,随后拨打电话18695152555,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盈华商厦西座17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迎宾街688号         

联系方式:黄坤0953-2032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锦盛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盈华商厦东座16楼            

联系方式:丁伦格18695152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伦格

电 话:  1869515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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