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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职业技术学院自治区中高本贯通专业教学及成果转换标准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11月05日 16:3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夏职业技术学院自治区中高本贯通专业教学及成果转换标准建设项目
品目

社会学的研究和试验开发服务

采购单位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行政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4年11月05日 16:3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1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 09:30
开标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预算金额¥195.6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东洋、马芮
项目联系电话0951-6717776?
采购单位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西夏区大连西路39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1-2135045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51-6717776?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004028

项目编号: SSGDZTB2024307

项目名称: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自治区中高本贯通专业教学及成果转换标准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 1956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956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自治区中高本贯通专业教学及成果转换标准建设项目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自治区中高本贯通专业教学及成果转换标准建设项目 社会学的研究和试验开发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1956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1956000   

合同履行期限:十五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4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 号)文件要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 2019 年第 16 号令公布了《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供应商选投经名录内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备注:3.1至3.8特定资格要求,所有投标单位均需满足,不满足特定资格的投标单位,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11-05 15:42:58 至 2024-11-12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26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一份电子投标文件。评审时依据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2、迟到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成惠泽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惠泽招”,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及修改的,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 注: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 4、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投标人应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的电子版。澄清文件发布平台为惠泽招。采购人认为自澄清文件在电子平台发布之时,各投标人即已收悉。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电子版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人必须使用惠泽招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执行“导出”操作,生成.htb格式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不使用数字证书(西部CA锁)进行开评标,投标单位无需办理。解密使用导出htb格式的投标文件时所生成的密码,请各投标单位保存。如密码丢失无法进行解密,密码丢失造成无法解密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如有技术或上传系统问题请致电惠泽招技术支持电话:400-630-688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西夏区大连西路393号
       联系方式: 0951-21350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06室
       联系方式: 0951-6717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杨震宇
       电话: 0951-213504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刘东洋、马芮
       电话: 0951-6717776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pdf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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