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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水利局2024年度农村水质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11月05日 17:3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农村水质检测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宁强县水利局
行政区域宁强县公告时间2024年11月05日 17:3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12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汉中市汉台区西一环路蓝天御苑小区商铺二层门面房北侧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 09:30
开标地点汉中市汉台区西一环路蓝天御苑小区商铺二层门面房北侧开标室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艳、夏丽敏
项目联系电话0916-8116996
采购单位宁强县水利局
采购单位地址宁强县羌州中路与羌州南路交汇处永惠广场西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16-4229337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汉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汉中市汉台区西一环路蓝天御苑小区商铺二层门面房北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6-8116996
附件:
附件1采购清单
附件2农村水质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农村水质检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汉中市汉台区西一环路蓝天御苑小区商铺二层门面房北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J2024010C

项目名称:2024年度农村水质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强县水利局2024年度农村水质检测项目第1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农村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价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00 1,0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2(宁强县水利局2024年度农村水质检测项目第2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水质检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50,000.00 2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3(宁强县水利局2024年度农村水质检测项目第3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水质检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50,000.00 2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4(宁强县水利局2024年度农村水质检测项目第4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水质检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50,000.00 2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5(宁强县水利局2024年度农村水质检测项目第5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5-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水质检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50,000.00 2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强县水利局2024年度农村水质检测项目第1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合同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宁强县水利局2024年度农村水质检测项目第2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合同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3(宁强县水利局2024年度农村水质检测项目第3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合同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4(宁强县水利局2024年度农村水质检测项目第4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合同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5(宁强县水利局2024年度农村水质检测项目第5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合同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强县水利局2024年度农村水质检测项目第1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2022或2023年度完整有效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三种任意一项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 提供自2023年1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收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3年1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测绘资质。

合同包2(宁强县水利局2024年度农村水质检测项目第2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2022或2023年度完整有效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三种任意一项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 提供自2023年1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收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3年1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合同包3(宁强县水利局2024年度农村水质检测项目第3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2022或2023年度完整有效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三种任意一项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 提供自2023年1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收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3年1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合同包4(宁强县水利局2024年度农村水质检测项目第4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2022或2023年度完整有效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三种任意一项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 提供自2023年1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收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3年1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合同包5(宁强县水利局2024年度农村水质检测项目第5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2022或2023年度完整有效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三种任意一项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 提供自2023年1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收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3年1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06日 2024年11月12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汉中市汉台区西一环路蓝天御苑小区商铺二层门面房北侧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汉中市汉台区西一环路蓝天御苑小区商铺二层门面房北侧开标室

开标地点:汉中市汉台区西一环路蓝天御苑小区商铺二层门面房北侧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出示获取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企业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第几包、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项目名称以“宁强县水利局2024年度农村水质检测项目”为准。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提供邮寄,须现场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2、注意事项: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及时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登记入库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按相关规定需要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强县水利局

地址:宁强县羌州中路与羌州南路交汇处永惠广场西南

联系方式:0916-42293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汉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西一环路蓝天御苑小区商铺二层门面房北侧

联系方式:0916-8116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艳、夏丽敏

电话:0916-8116996

陕西汉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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