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系统二期项目运营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11月05日 18:1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系统二期项目运营服务 |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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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
| 行政区域 | 张家口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5日 18:13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 hbggfwpt/)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21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 hbggfwpt/) | ||
| 预算金额 | ¥38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宗桂兰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3-7680612 | ||
| 采购单位 | 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张家口市经开区纬三路6号环保大厦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3-411351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张家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张家口市站前西大街16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3-7680608 | ||
| 项目概况 |
| 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系统二期项目运营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 hbggfwpt/)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4094670010055
项目名称: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系统二期项目运营服务
预算金额:3800000
最高限价(如有):3800000
采购需求:2020年9月我市建设的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系统项目服务已到期,现亟需继续购买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系统二期服务,由第三方提供服务,服务内容如下:1.前端设备和光纤链路保障。由中标供应商提供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系统的所有前端设备和光纤链路。包括105个前端设备、108条专线传输光纤链路(105条20M前端传输,3条100M市到县的专线传输)。2.视频信号保障服务。提供一年的现场视频监控和日常保障服务,105个前端设备的视频信号对接河北省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监控系统,提供7*24现场技术支持,保证高清监控影像实时传输,图像连贯无卡顿,自动对火点位置及人员抓拍、定位。提供视频存储设备,监控录像、照片能自动存储,存储时间不少于三个月。3.前端设备日常维护。中标供应商负责所有前端设备的故障处理、巡检、设备拆除搬迁及平台迁移等服务。4.市级平台日常保障服务。为市级平台提供一年期日常运营保障服务。现场技术支持人员、前端设备维护人员和平台运维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能够在压力环境下工作。驻场平台监控服务人员不少于6名。注:以上采购需求第2条、第3条、第4条可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完成全部硬件设备的安装、调试,满足服务要求并通过初验。从初验合格后开始服务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 40%,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6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预留部分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分包中小企业预留份额 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 60 %。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合同分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 hbggfwpt/)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 hbggfwpt/)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⑴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⑵ 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⑷ 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执行,执行方式: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⑸ 本项目为“双盲”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⑹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⑺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软件;具体操作如下: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市场主体登录后选择“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交易文件下载”,找到对应项目获取交易文件。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313-7680600。⑻ 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⑼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⑽ 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 址:张家口市经开区纬三路6号环保大厦
联系方式:0313-4113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张家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张家口市站前西大街16号
联系方式:0313-7680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宗桂兰
电 话:0313-7680612
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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