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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法院关于宁陕法院智慧融合法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11月25日 17:3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陕法院智慧融合法庭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宁陕县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宁陕县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7:3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0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4:00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91.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工
项目联系电话17782869268
采购单位宁陕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陕西省宁陕县城关镇三星路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992501530
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782869268
附件:
附件1采购清单

项目概况

宁陕法院智慧融合法庭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6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华春(2024)HCDZ0394

项目名称:宁陕法院智慧融合法庭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陕法院智慧融合法庭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1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信息化设备 宁陕县人民法院智慧融合法庭采购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910,000.00 91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法院智慧融合法庭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5)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法院智慧融合法庭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2024年12月0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投标确认: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1140972697@qq.com邮箱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报名确认或未在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5.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6.请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陕县人民法院

地址:陕西省宁陕县城关镇三星路16号

联系方式:189925015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联系方式:17782869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工

电话:17782869268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25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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