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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阿拉山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度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11月29日 19:1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阿拉山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度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零售服务/食品和饮料专门零售服务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阿拉山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行政区域博乐市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9日 19:1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0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1:00
开标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 ,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243.33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阿丽
项目联系电话15509099373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阿拉山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市西迁路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邵警官,0909-6992050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博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博乐市鸿丰大酒店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阿丽,15509099373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阿拉山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度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LSKCG-2024-06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阿拉山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度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43.3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3.3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需选取具备相关资质的1家主副食品供应商,负责为阿拉山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提供主副食品(清油、米、面粉、肉类、蔬菜类、蛋类、奶制品、水产类、水果类,各类调料干杂、饮料等)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2日  至 2024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4: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 ,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阿拉山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新疆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市西迁路26号        

联系方式:邵警官,0909-6992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博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博乐市鸿丰大酒店6楼            

联系方式:阿丽,155090993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阿丽

电 话:  15509099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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