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台商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第三方运维服务采购公告
2024年12月05日 15:3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京台商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第三方运维服务 | ||
| 品目 | 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雄州街道办事处 | ||
| 行政区域 | 六合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05日 15:31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06日至2024年12月1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网络获取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27日 14:30 | ||
| 开标地点 | 南京市六合区理想城1栋1609室 | ||
| 预算金额 | ¥69.2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厉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401994299 |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雄州街道办事处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29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1445766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南京宇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六合区竹镇镇金磁社区1区3栋207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厉薇 | ||
项目概况 南京台商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第三方运维服务 JSZC-320116-LHYX-G2024-001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络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27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6-LHYX-G2024-0010
项目名称:南京台商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第三方运维服务
预算金额:69.2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92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南京台商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第三方运行维护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能力评价资质(评价类别及等级:生活污水乙级及以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网络获取
方式:网上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27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的。
2.集中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3.响应文件制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4.公告媒体
(1)本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5.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体现。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书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信用记录表,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供。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叁份),加盖公章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雄州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299号
联系人:张正勇
联系电话:025575025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宇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理想城1栋1609
联系人:厉薇
联系电话:13401994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厉薇
电话:13401994299
附件:JSZC-320116-LHYX-G2024-0010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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