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公开招标公告

于田县某单位于田某单位行政区绿化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12月06日 12:2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于田某单位行政区绿化改造项目
品目

货物/特种动植物/特种用途植物/其他特种用途植物

采购单位于田县某单位
行政区域和田地区公告时间2024年12月06日 12:2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09日至2024年12月20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和田市玉都国际广场银座8楼805室或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1:00
开标地点和田市加米达路4号鸿源酒店后楼三楼
预算金额¥4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敏
项目联系电话0903-2025323
采购单位于田县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喀尔汉150号信箱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玉先生 0903-6891021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世纪博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田市玉都国际广场银座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韩敏 18194971115

项目概况

于田某单位行政区绿化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和田市玉都国际广场银座8楼805室或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BY-YTXRFNMCG-001

项目名称:于田某单位行政区绿化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于田某单位行政区绿化改造项目

 

1

45

对行政区4#备勤楼前左右两块绿化区域、小广场左侧绿化区域、机关铁栅栏内外区域、机关大门口至轧花厂路口主干道两侧林带区域进行改造。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苗木种植期限自中标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前,苗木养护期2年(不含种植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通过合同分包,将预留份额分包给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分包中中小企业达到40%,其中60%以上专门给小微企业,具体合同分包相关规则如下:(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内容(分包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60%),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按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60%。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

(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携带法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公司财务会计制度(2024年1月以后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4)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2024年9、10、11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纳税证明,如完税证明中无法完整体现出2024年9、10、11三个月的完税情况,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无无欠税证明及完税凭证的,须提供由税务机关出具的针对2024年依法免税收的证明材料,社保代扣不作为完税依据);(5)投标人需提供社保局出具的2024年9、10、11三个月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时间少于三个月的公司可不提供);(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7)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8)提供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9日  至 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和田市玉都国际广场银座8楼805室或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 地点:和田市玉都国际广场银座8楼805室现场报名 线上报名方式:在符合该招标(采购)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的前提下,请将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鲜(公)章扫描件及其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到邮箱862443175@qq.com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和田市加米达路4号鸿源酒店后楼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于田县某单位     

地址: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喀尔汉150号信箱        

联系方式:玉先生 0903-6891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世纪博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和田市玉都国际广场银座8楼              

联系方式:韩敏 18194971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敏

电 话:  0903-2025323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