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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2025、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12月23日 13: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2025、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
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3: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每日上午:13: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4日 09:30
开标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座四楼投标文件接收区(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预算金额¥960.8572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珊珊
项目联系电话024-22516026
采购单位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9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3210199
代理机构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2516026
附件:
附件1发售稿20241223-2025、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doc
公告信息
 
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2025、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12-23

  
项目概况

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2025、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00-14155
项目名称: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2025、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476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81818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1755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1277856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11916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6
预算金额(元):1089936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3日13时30分至2024年12月3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1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座四楼投标文件接收区(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招标公告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2、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提交以U 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90号
联系方式:024-83210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024-22516026
邮箱地址:syzbzx02@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24018026221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珊珊
电  话:024-2251602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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