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山区漓江风景名胜区漓江岸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期南湾河(雁山段)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5年01月13日 16:1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雁山区漓江风景名胜区漓江岸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期南湾河(雁山段)项目 |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水利工程施工/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
| 采购单位 | 桂林市雁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 ||
| 行政区域 | 雁山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13日 16:14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1月13日至2025年02月0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2月05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桂林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gxglzbw/)“交易场地安排-今天开标”模块。 | ||
| 预算金额 | ¥2725.736632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毛崇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3-3569998 | ||
| 采购单位 | 桂林市雁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雁中路18号雁山区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梁海清0773-355055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桂林市秀峰区滨江路18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毛崇文、梁碧云、李鹏宇、欧丽、曾博文、0773-3569998 | ||
项目概况
雁山区漓江风景名胜区漓江岸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期南湾河(雁山段)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4592001
项目名称:雁山区漓江风景名胜区漓江岸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期南湾河(雁山段)项目
预算金额:2725.73663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25.73663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生态修复河道长5.644公里。生态护岸修复3段总长1.65公里(左、右岸);岸坡稳固修复总长7.974公里(左、右岸);岸坡截流修复总长452米(左、右岸);生态沟渠修建60米。主要包括水生态修复工程完成水生植物栽约11977平方米,河道清淤总量约44182立方米,生态湿地(生态浮岛)533平方米;生态护岸工程完成高性能植生植物垫约4950平方米,仿生木桩13200根;生态岸坡稳固工程完成高性能快速组建生态植物垫约17185立方米,高性能植物垫约6874平方米;植生笼68740平方米;岸坡截流保护工程完成高性能附袋式植物垫约615立方米,高性能植物垫约2034平方米,植生笼4961平方米,高性能阻隔修复植物垫10立方米。
合同履行期限:要求工期:140日历天,定额工期14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标段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3.2业绩要求:无要求。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 (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3日 至 2025年02月0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
方式: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桂林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gxglzbw/)“交易场地安排-今天开标”模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雁山区漓江风景名胜区漓江岸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期南湾河(雁山段)项目 已由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管字【2024】76号文、市发改管【2024】99号文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桂林市雁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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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项目招标编号:E4503002826004592001 报建号(如有):无 建设地点:雁山区柘木镇 建设规模:生态修复河道长5.644公里。生态护岸修复3段总长1.65公里(左、右岸);岸坡稳固修复总长7.974公里(左、右岸);岸坡截流修复总长452米(左、右岸);生态沟渠修建60米。主要包括水生态修复工程完成水生植物栽约11977平方米,河道清淤总量约44182立方米,生态湿地(生态浮岛)533平方米;生态护岸工程完成高性能植生植物垫约4950平方米,仿生木桩13200根;生态岸坡稳固工程完成高性能快速组建生态植物垫约17185立方米,高性能植物垫约6874平方米;植生笼68740平方米;岸坡截流保护工程完成高性能附袋式植物垫约615立方米,高性能植物垫约2034平方米,植生笼4961平方米,高性能阻隔修复植物垫10立方米。 合同估算价:2725.736632万元 要求工期:140日历天,定额工期14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包含的工程施工内容,详见评审后的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设计单位:江苏绿岩生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 (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 ||||||||||||||||||||||||||||||||
|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 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
| 3.6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标段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请于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 5.投标文件的提交 | ||||||||||||||||||||||||||||||||
| 5.1 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5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成功上传。①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专职投标员(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携带专职投标员(或授权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开标会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专职投标员(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企业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现场签到并参加开标,并现场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没有按时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②投标人参会代表需在截标后60分钟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企业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③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到达指定开标地点签到,以及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或解密失败,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5.3未进行网上并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及参照网上开标操作要点进行平台操作。 5.3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111.59.121.211:81/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5.4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 ||||||||||||||||||||||||||||||||
| 6.评标方式 | ||||||||||||||||||||||||||||||||
| 本次招标雁山区漓江风景名胜区漓江岸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期南湾河(雁山段)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 ||||||||||||||||||||||||||||||||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 ||||||||||||||||||||||||||||||||
| 8.发布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全国交易中心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上发布)。 | ||||||||||||||||||||||||||||||||
| 9.交易服务单位 | ||||||||||||||||||||||||||||||||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73-5625161。 | ||||||||||||||||||||||||||||||||
|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 ||||||||||||||||||||||||||||||||
| 桂林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站 电话:0773-3810165 | ||||||||||||||||||||||||||||||||
| 11.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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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月13日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林市雁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雁中路18号雁山区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梁海清0773-355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秀峰区滨江路18号
联系方式:毛崇文、梁碧云、李鹏宇、欧丽、曾博文、0773-3569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崇文
电 话: 0773-356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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