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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影公园光影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01月23日 17: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光影公园光影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西关村村民委员会
行政区域长乐市公告时间2025年01月23日 17: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1月23日至2025年02月0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1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建盛宏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68号星愿大院4号楼东侧2层)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3日 10:00
开标地点福建盛宏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68号星愿大院4号楼东侧2层)
预算金额¥121.2262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卓家安、许靖
项目联系电话0591-62035121
采购单位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西关村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西洋北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锦春,13696819685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盛宏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68号星愿大院4号楼东侧2-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卓家安、许靖,0591-62035121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光影公园光影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盛宏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68号星愿大院4号楼东侧2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H[2025]002

项目名称:光影公园光影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1.2262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1.2262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212262.2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212262.2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24240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1

1212262.2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特定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资格承诺函: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采用资格承诺制,若不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招标(采购)文件有不同要求的以此为准。2、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二)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非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将被拒绝。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4、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注:(1)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满足以上第1点规定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声明函中“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根据《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规定准确填写,未按照上述规定填写的,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3日  至 2025年02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盛宏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68号星愿大院4号楼东侧2层)

方式:①现场方式:到招标公告中列明的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现场获取,办理书面登记手续后受理。②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编辑完整,并按照招标公告提供的我司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招标文件售价至我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发送至我司的电子信箱(fjshzb333@163.com)后电话联系代理机构告知报名。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我司将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盛宏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68号星愿大院4号楼东侧2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盛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银行账号:3505 0189 6307 0000 1594

 

2、代理机构邮箱:fjshzb333@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西关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西洋北路1号        

联系方式:刘锦春,136968196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盛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68号星愿大院4号楼东侧2-3层            

联系方式:卓家安、许靖,0591-620351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卓家安、许靖

电 话:  0591-6203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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