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人民法院2025年餐饮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01月24日 17:3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宁区人民法院2025年餐饮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24日 17:30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1月26日至2025年02月1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2月19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南楼二楼会议室 | ||
| 预算金额 | ¥18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韦家豪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16096065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虹桥路113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1-5257499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816096065 | ||
项目概况
长宁区人民法院2025年餐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9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41204153864-00183000
项目名称:长宁区人民法院2025年餐饮项目
预算编号: 0025-00001887
预算金额(元): 1800000元(国库资金:18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餐饮服务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8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负责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管理工作,为长宁区人民法院干警、文员及第三方外包人员,提供早、中、晚餐服务工作。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内容)。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6日至2025年02月10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9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 2025年02月19日 09:30
开标地点: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南楼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已于2024年12月20日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意向,公告链接:
http://www.zfcg.sh.gov.cn/site/detail?parentId=137027&articleId=0iU6MwxFtTHJI3nXA9ILsQ==&utm=site.site-PC-39935.1024-pc-wsg-secondLevelPage-front.5.d0147cf0da0511efbebcc976d145f1c1
2、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
3、政采云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并管理,政采云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若供应商因平台系统的故障或缺陷而产生纠纷或造成损失,请与平台管理方上海市财政局及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仅作为平台使用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澄清答疑: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开标前通过书面传真形式(62136734)向代理机构提供,并致电:13816096065,代理机构将统一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地 址:虹桥路1133号
联系方式:021-52574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
联系方式:13816096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家豪
电 话:1381609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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