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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5年02月14日 17:5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设备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镇巴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镇巴县公告时间2025年02月14日 17:5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2月15日至2025年02月21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汉中市镇巴县河西路粮食局五楼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07日 14:30
开标地点汉中市镇巴县河西路粮食局五楼
预算金额¥173.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5332521029
采购单位镇巴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镇巴县秦茗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991839218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巨和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汉中市镇巴县泾洋街道办河西路粮食局五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6-6733699
附件:
附件1汉中市镇巴县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采购人采购内容及要求(1)

项目概况

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汉中市镇巴县河西路粮食局五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07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ZB-2025-002

项目名称: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设备采购(垃圾处理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47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7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垃圾处理设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470,000.00 47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合同包2(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设备采购(污水处理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1,2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6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污水处理设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260,000.00 1,26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设备采购(垃圾处理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④《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⑤《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的通知》(财库〔2006〕90号);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⑨《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⑩《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⑪《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⑫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设备采购(污水处理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④《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⑤《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的通知》(财库〔2006〕90号);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⑨《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⑩《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⑪《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⑫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设备采购(垃圾处理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上特定资格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资格信用承诺函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未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不需提供授权书但需要出具生产相关证明)。
      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合同包2(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设备采购(污水处理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上特定资格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资格信用承诺函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未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不需提供授权书但需要出具生产相关证明)。
      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2月15日 2025年02月2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汉中市镇巴县河西路粮食局五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3月0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汉中市镇巴县河西路粮食局五楼

开标地点:汉中市镇巴县河西路粮食局五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巴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镇巴县秦茗路

联系方式:15991839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巨和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镇巴县泾洋街道办河西路粮食局五楼

联系方式:0916-6733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15332521029

陕西巨和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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