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清漪江九年一贯制学校平武县2025年学校大宗食材统一招标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02月18日 10:5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平武县2025年学校大宗食材统一招标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平武县清漪江九年一贯制学校 | ||
| 行政区域 | 平武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2月18日 10:51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2月19日至2025年02月2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3月11日 10:00 | ||
| 开标地点 |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 ||
| 预算金额 | ¥409.12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倩倩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16-2202210 | ||
| 采购单位 | 平武县清漪江九年一贯制学校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平通羌族乡思贤路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56843089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盛世锦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西山东路95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16-2202210 | ||
| 附件: | |||
| 附件1 | 采购需求 | ||
项目概况
平武县2025年学校大宗食材统一招标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11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7272025000006
项目名称:平武县2025年学校大宗食材统一招标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91,2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本次采购肉类产品从2025年春季合同签订时起至2025年秋季学期末为止(每期以实际天数、人数计算为准)。
采购包2:本次采购蔬菜产品从2025年春季合同签订时起至2025年秋季学期末为止(每期以实际天数、人数计算为准)。
采购包3:本次采购产品从2025年春季合同签订时起至2025年秋季学期末为止(每期以实际天数、人数计算为准)。
采购包4:本次采购菜籽油产品从2025年春季合同签订时起至2025年秋季学期末为止(每期以实际天数、人数计算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采购包3: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采购包4: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提供投标人或其投标主要产品生产厂家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扫描件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扫描件,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扫描件。。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扫描件。。
采购包4: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9日至2025年02月2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3月11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财政监督部门:平武县财政局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816-8822434
联系地址:绵阳市平武县龙安镇飞龙路西段91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武县清漪江九年一贯制学校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平通羌族乡思贤路2号
联系方式:135684308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盛世锦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西山东路95号
联系方式:0816-22022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倩倩
电话:0816-2202210
四川盛世锦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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