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省疾控中心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实施部署项目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0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09829
项目名称:省疾控中心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实施部署项目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0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0
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实施部署项目
★1调研与计划调研旨在了解全省医疗机构信息化情况、具备部署条件的医疗机构数、稍加改造可满足部署条件的医疗机构数、尚不具备集成部署条件的医疗机构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实现县(区)域一体化云HIS的县(区)数。投标人须充分开展辽宁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信息化现状调研工作,熟悉各医疗机构信息化现状,清楚掌握国家疾控局前置软件最新要求,配合医疗机构完成院内电子病历/HIS厂商指导和培训工作,并针对前置软件数据采集内容、值域代码及数据采集频率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调研,制定详细的医院部署计划,指导医疗机构按照计划进行前置软件部署工作。并进行电子病历/HIS系统相关功能改造后的验证复核。★2国家前置软件部署由前置软件集成实施部署方针对前置软件数据采集内容、值域代码及数据采集频率,收集医院数据集规范和数据代码映射内容,确认流程对接内容,形成详细的前置软件集成部署实施方案。2.1前置软件测试申请。通过院方具有大疫情系统登录权限的用户,访问国家数据集成服务平台并填写相关信息。获取基础环境安装包、前置软件包和密钥。2.2基础服务器软件安装。通过获取的安装包文件,进行快速安装配置,为前置采集服务器必要的功能和服务提供支持。2.3数据库配置。数据库安装完成后,为确保数据库安全性,进行远程访问安全策略等相关设置。2.4前置采集软件安装。配置内网访问IP地址及内网访问端口;配置数据库访问地址、服务端口、实例用户名、用户名密码及数据库实例名称;配置供用户下载客户端的页面密码;启用前置采集软件授权码。2.5启动运行和安装结果验证。执行启动命令,查看文件日志,根据日志提示进行调试。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页面,跳转到下载界面即为安装成功。2.6前置软件初始化。包括系统初始化、值域代码初始化、用户初始化。投标人须按照国家传染病监测预警前置软件考核任务要求在辽宁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提供的前置机服务器上完成前置软件初始化配置,并配合医疗机构完成前置软件运行所需软硬件环境初始化对应的操作系统、存储目录、数据库、应用、端口等环境配置。2.7运行监控系统-在辽宁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部署前置软件时应支持对应运行状况等信息的上行接入配置,包括不限于前置软件运行状态(包括数据接入情况、传输通道情况、服务器资源使用情况等)、异常通道告警设置、传染病传输量、数据质量评价;投标人应承诺对相关的指标依托前置软件完成信息采集和上行配置,配合省统筹前置软件运行监控系统,实现实时对接和快速响应。2.8前置软件技术要求①承诺配合医院完成前置软件运行所需软硬件环境初始化对应的OS、Database、App、Port等环境配置,提供十份以上前置软件相应的运行环境适配样例证明;②承诺配合医院完成数据库专项备份工作,提供可运行脚本及证明;③承诺配合医院完成前置机与CA认证或密码设备对接,提供认证相关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配合医院完成院内电子病历厂商对接指导培训工作。④提供对于基础数据代码映射、院内系统改造、数据对接、流程对接工作的对接指导培训。投标人协助医院完成国家考核任务的上下联通保障工作。⑤承诺协助具备条件的医院在3个月内完成国家疾控局前置软件医院侧远程联通调试工作;⑥承诺协助医院完成前置软件考核任务项目进度管理、配合上级实施单位完成医院侧账号申请、测试、转正、培训等流程;⑦承诺协助医院对国家传染病监测预警前置软件运行状态持续监控、持续版本升级、持续备份管理、问题及时处理,提供医院与国家、省互通保障方案和当前具体可执行计划情况说明。以上承诺均应加盖公章并提供对应的合规实施方案证明。★3数据采集客户端部署客户端管理系统部署。在服务器上安装和配置系统组件,以支持数据采集客户端的正常运行和数据处理。确保系统能够稳定、高效地为客户端提供服务。在客户端应用程序成功部署和启动后,通过访问指定的IP地址和端口,验证系统能够正常响应请求并正确处理数据,以确保服务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4数据采集4.1确定采集需求。与院方和各业务系统厂商沟通,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明确需要采集的数据类型、字段及数据格式。4.2配置采集模块。在前置软件采集模块中,根据确定的采集需求配置相应的采集规则和参数。配置字段对应关系,确保采集到的数据能够准确地映射到目标数据库或数据仓库的相应字段。4.3执行数据采集。启动采集任务,按照配置的规则和参数从数据源中抽取数据。4.4数据核对与记录。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初步核对,检查数据是否完整、准确。对于发现的问题数据,进行记录并生成核对报告。4.5问题数据反馈。将问题数据的核对报告反馈给院方和业务系统厂商,协助矫正问题数据。4.6须按照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要求完成与辽宁省统筹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间的数据转换及回传,协助医疗机构完成对患者基本信息表、诊疗活动信息表、传染病报告卡、门(急)诊病历、门(急)诊留观记录、入院记录、住院首次病程记录、住院日常病程记录、住院病案首页、出院记录、检查报告、检查报告项目、检验报告、检验报告项目、医嘱处方信息、医嘱处方条目、死亡信息、生命体征护理记录单、医院信息系统用户信息、医院信息系统科室信息共20张表的数据上报情况核查。★5数据转换5.1数据清洗。对采集到的原始数据进行初步清洗,去除重复数据、无效数据等。5.2自动处理数据格式问题。利用采集工具自动识别并处理数据格式问题,如日期格式、数字格式等。5.3标准值域字段转换。根据业务需求,确定需要转换的标准值域字段。配置字段映射关系,将原始数据中的字段值映射到标准值域字段。5.4自动转标处理。利用转换工具自动将标准值域字段的值转换为目标格式或编码。5.5转换结果验证。对转换后的数据进行验证,确保转换结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6数据映射6.1从院方信息系统中收集数据字典表。将字典表中的字段与标准值域进行比对。根据比对结果,将字典表和标准值域进行分类整理。6.2根据步骤一中的比对结果,确定医院数据字典表中字段与标准值域字典表中字段的映射关系。在中间库中创建映射表,用于存储字段之间的映射关系。根据确定的映射关系,将映射数据填充到映射表中。6.3从院方信息系统中收集没有字典表的原始数据。对该数据进行梳理,识别出所有的字段和可能的值。根据梳理的结果,形成字典表,将其中的字段与标准值域进行比对和映射,与步骤二相同。将步骤二和步骤三中的映射关系整理成一个统一的映射字典表。将映射字典表导入到数据采集客户端中,并与其他数据资产进行关联。6.4须协助医疗机构在完成国家疾控局前置软件原厂最新版本医疗机构端联通调试工作;指导医疗机构电子病历/HIS厂商按照《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数据集规范和数据API接口规范》完成院内实时采集数据、常规监测数据、基础表数据涉及的医疗机构电子病历/HIS系统相关功能的改造,确保医疗机构完成《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数据集规范和数据API接口规范》中32种基础数据代码一一映射到前置软件中,配合医院电子病历/HIS厂商完成院内数据的对接联调和流程对接联调。★7数据监测7.1数据质量检查。对治理后的数据进行质量检查,包括数据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等方面。7.2问题数据排查。对于检查出的数据质量问题,进行详细的排查和分析,确定问题原因和范围。7.3问题确认与记录。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确认,并记录问题的详细信息和处理建议。7.4反馈问题数据。将问题数据及其处理建议反馈给院方或业务厂商,要求其对数据进行修正或完善。7.5跟踪问题处理进度。跟踪问题数据的处理进度,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并验证处理结果。7.6做好数据对接监测,须协助医疗机构按照《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数据集规范和数据API接口规范》完成院内实时采集数据、常规监测数据、基础表数据的质量与时效性,并确保对医疗机构内前置软件运行状态不间断的监控、支持前置软件版本的持续升级、配合医院进行数据备份、数据安全传输以及及时对前置软件出现问题进行解决。★8数据同步国家及省统筹平台根据国家及省标准配置上传数据项上报到国家平台和省统筹平台。实现统一采集,一数一源;根据数据实时性要求,实现实时采集上报,按需上传国家平台及省统筹平台。★9 HIS系统接口对接与院方HIS系统展开对接,按需完成数据操作、单点登录、消息交互API接口的对接工作。9.1医疗机构可通过接口进行数据交换,每个数据表提供独立的数据接收API接口。9.2通过调用接口,可获取登陆密钥以及调阅前置软件产生的消息提醒。9.3服务商负责完成国家前置软件在医院端的部署和数据采集、上报工作保证医院数据项按照国家要求上报到国家平台和省统筹平台。★10 试运行前置软件整体部署及系统应用培训结束后,进行30天的试运行,检查系统运行的稳定性,确保数据采集、治理、清洗、转换、上报各节点功能正常,业务应用流畅,协助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卡特殊情况进行申诉。★11 转正式网工作进展跟踪模块中直报数据、监测指标两个转正指标均满足连续30天≥95%达标。或者2023年11月和12月日平均报卡量大于等于10张的医疗机构,连续14天≥95%达标。其中10个监测指标中,发热门诊数、发热门诊新冠核酸和抗原检测数、发热门诊新冠核酸和抗原检测阳性数、急诊人数、呼吸门诊人数、肠道门诊人数共6个监测指标比对规则为由医疗机构自主确认院内统计数与前置软件统计数一致即可。另外传染病入院人数、传染病出院人数、ICU人数、呼吸机使用人数共4个监测指标只进行每日数据统计,不需要医疗机构进行数据比对。病例处理转正指标要达到对于待确认、待确诊、待排查三个模块数据的每日清零。基于以上标准,前往国家数据集成服务平台(正式网)进行前置软件申请转入正式网。完成转正后仍需持续对监测指标中的3个指标进行确认,包括发热门诊人数、发热门诊新冠核酸和抗原检测数、发热门诊新冠核酸和抗原检测阳性数,并且需每日确认病例处理完成情况。★12 验收投标人须按照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要求,协助医疗机构完成国家疾控局对辽宁省部署前置软件的考核任务。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进度管理、配合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医疗机构端前置软件申请、测试、收集和解决医疗机构在测试过程过发现的问题,测试后转正式、培训、验收等流程。2025年底前实现全省362家医疗机构全覆盖。清单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本项目范围广,服务客户医院362家(具体机构数量以国家疾控局发布的基数为准),按14个地市每个地市4个人估算,最少要50人以上。试运行结束,前置采集软件部署实施达到项目验收标准,由院方负责人对验收报告签字确认,完成项目验收。 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9日17时00分至2025年03月2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4月10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聚信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1618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2.本项目投标人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解密、报价提交的时限均为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完成。 3.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363 号。投标人电子评审系统的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类似问题可拨打400-128-8588进行电话咨询。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浑南区金枫街168号
联系方式:024-233881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聚信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10号16层
联系方式:024-22818804
邮箱地址:lnjxc1606@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中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聚信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3346101020000147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一鸣、刘建南
电 话:22818804-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