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无人机+”及大数据融合环境非现场执法新技术及应用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04月09日 13:4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基于“无人机+”及大数据融合环境非现场执法新技术及应用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4月09日 13:4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4月09日至2025年04月1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4月30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zfcg.sh.gov.cn)。(远程开标,无需至现场,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提前准备好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通过网络远程操作即可) | ||
预算金额 | ¥17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陆圆圆、张芬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30526587、13601715951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1-23115695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319号1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930526587、13601715951 |
项目概况
基于“无人机+”及大数据融合环境非现场执法新技术及应用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30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50401198731-00229115
项目名称:基于“无人机+”及大数据融合环境非现场执法新技术及应用
预算编号: 0025-00009079
预算金额(元): 1700000元(国库资金:17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基于“无人机+”及大数据融合环境非现场执法新技术及应用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7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研究搭建基于“无人机+”感知载体和大数据算法的污染源空中非现场执法技术体系,在上海工业聚集区开展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应用示范,以提升本市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和智慧化水平等。具体工作内容及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成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文件和由法人出具的对本项目采购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授权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5、投标人须具备相关科研项目的实施经验,并提供至少一份近三年内完成的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或计划任务书,或专利、论文等研究成果。业绩证明材料应清晰载明研究内容、关键技术指标及成效等关键信息,以充分证明其具备履行本项目的专业技术能力和项目管理经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9日至2025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30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zfcg.sh.gov.cn)提交
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30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zfcg.sh.gov.cn)。(远程开标,无需至现场,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提前准备好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通过网络远程操作即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或造成的损失,请及时联系上海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95763。
2.如对采购文件有任何询问或咨询,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联系电话:18930526587、13601715951。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联系方式:021-231156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319号15楼
联系方式:18930526587、13601715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圆圆、张芬
电 话:18930526587、13601715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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