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公开招标公告

大屏升级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04月15日 00:1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屏升级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25年04月15日 00:1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4月15日至2025年04月2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2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预算金额¥535.78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忆南
项目联系电话021-68542626
采购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5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1-38939757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1-68542626

    项目概况

 大屏升级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2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5000250407100061-15230796

项目名称:大屏升级工程

预算编号: 1525-000155226 

预算金额(元): 5357800元国库资金:53578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53578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大屏升级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357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综合大厅,为更好匹配新形势下城市运行和应急管理工作需求,现需要在安装一块全彩高清LED显示屏及系统。中标人需安装调试培训完毕交接给中心使用,以交钥匙为项目移交完成。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大屏升级工程属于工业。
交付地址:上海市迎春路路520号。
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天内,投标人可自报不超过70天的其他时间。
采购预算金额:5,357,800.00元(国库资金:5,357,800.00元;自筹资金:0元);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范进口产品政府采购。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天内,投标人可自报不超过70天的其他时间。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5日2025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2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12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2、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3、答疑时间:本项目不安排答疑会。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时间内,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对标改革专窗”》(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无
合格供应商可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520号

联系方式:021-38939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16

联系方式:021-685426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忆南

电 话:021-68542626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