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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招标公告

2025年04月22日 16:3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盘山县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盘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盘山县公告时间2025年04月22日 16:3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4月22日至2025年04月29日
每日上午:23:59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4日 09:00
开标地点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U盘(备份文件)递交至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盘锦市盘山县府北大街盘山县政府)
预算金额¥17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358908802
采购单位盘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盘锦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27-3301399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358908802
附件:
附件1公开-电子-盘山县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doc
公告信息
 
盘山县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4-22

  
项目概况

盘山县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122-00016
项目名称:盘山县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700000
最高限价(元):17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计划要求,本项目委托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 3.2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 3.3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4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2日23时59分至2025年04月29日00时01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5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U盘(备份文件)递交至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盘锦市盘山县府北大街盘山县政府)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U盘(备份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盘锦市
联系方式:0427-3301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联系方式:13358908802
邮箱地址:LNhongrui@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前进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6881801040010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3358908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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