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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采购长江青龙河(常乐镇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二阶段项目采购公告

2025年05月09日 16:0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采购长江青龙河(常乐镇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二阶段项目
品目

江、湖治理服务

采购单位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海门区公告时间2025年05月09日 16:0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5月12日至2025年05月1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5日 09:00
开标地点开标室(海门区)
预算金额¥398.2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佳
项目联系电话17712237281
采购单位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海门区常乐镇常青路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761720596
代理机构名称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2202-22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沈佳

项目概况

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采购长江青龙河(常乐镇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二阶段项目 JSZC-320614-TCZJ-G2025-001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6-05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14-TCZJ-G2025-0012

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采购长江青龙河(常乐镇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二阶段项目

预算金额:398.2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98.2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类中级职称。(提供相关证书、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注册不到一个月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6-05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富江南路1055号23号楼9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海门区常乐镇常青路88号

联系人:黄凯雷

联系电话:18761720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富江路1055号23号楼901室

联系人:沈佳

联系电话:177122372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佳

电话:17712237281



附件:JSZC-320614-TCZJ-G2025-0012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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