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雁塔分局主副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05月09日 16:5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雁塔分局主副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 | ||
| 行政区域 | 雁塔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5月09日 16:51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5月09日至2025年05月1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5月30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 ||
| 预算金额 | ¥441.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招标四部黄茜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88319689-8003/8005 | ||
| 采购单位 | 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雁塔区翠华路33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59189823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市本级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旺座现代城第一幢1单元22层12204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88319689-8003/8005 | ||
| 附件: | |||
| 附件1 | 雁塔分局主副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 ||
项目概况
雁塔分局主副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3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WZ2025ZB-YTFJ-080
项目名称:雁塔分局主副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4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分局一号院):
合同包预算金额:986,58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86,58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餐饮服务 | 分局一号院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86,580.00 | 986,58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
合同包2(西影路、大雁塔、等驾坡派出所):
合同包预算金额:744,48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44,48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2-1 | 餐饮服务 | 西影路、大雁塔、等驾坡派出所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44,480.00 | 744,48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
合同包3(雁环中路、经侦保安、昆明路派出所):
合同包预算金额:655,38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55,38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3-1 | 餐饮服务 | 雁环中路、经侦保安、昆明路派出所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55,380.00 | 655,38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
合同包4(分局三号院、电子城派出所):
合同包预算金额:639,54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39,54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4-1 | 餐饮服务 | 分局三号院、电子城派出所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39,540.00 | 639,54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
合同包5(东仪路、长延堡、明德门派出所):
合同包预算金额:693,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93,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5-1 | 餐饮服务 | 东仪路、长延堡、明德门派出所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93,000.00 | 693,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
合同包6(分局二号院、小寨路派出所):
合同包预算金额:691,02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91,02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6-1 | 餐饮服务 | 分局二号院、小寨路派出所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91,020.00 | 691,02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分局一号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2(西影路、大雁塔、等驾坡派出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3(雁环中路、经侦保安、昆明路派出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4(分局三号院、电子城派出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5(东仪路、长延堡、明德门派出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6(分局二号院、小寨路派出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分局一号院)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仅肉类);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仅肉类);(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西影路、大雁塔、等驾坡派出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仅肉类);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仅肉类);(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雁环中路、经侦保安、昆明路派出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仅肉类);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仅肉类);(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4(分局三号院、电子城派出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仅肉类);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仅肉类);(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5(东仪路、长延堡、明德门派出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仅肉类);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仅肉类);(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6(分局二号院、小寨路派出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仅肉类);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仅肉类);(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09日 至 2025年05月1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5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电子上传文件提交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初次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请先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http://sxggzyjy.xa.gov.cn/)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市市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并按要求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
2.办理CA认证: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接入陕西CA、深圳CA、西部CA、北京CA四家数字证书公司,各供应商在交易过程中登录系统、加密/解密投标文件、文件签章等均可使用上述四家CA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及所需资料详见:http://www.sxggzyjy.cn/fwzn/004003/20220701/6972fe02-f996-4928-951e-545dab02e53c.html。
3.供应商于文件发售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系统(http://sxggzyjy.xa.gov.cn/),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网上报名成功后,供应商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限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系统,直接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参与多个标包投标的供应商,每个标包的招标文件均需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标包将无法参与后续投标活动。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过程。操作手册详见〖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5.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供应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6.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解密或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执行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8、投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9、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投标文件中应附法人出具的授权书。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分支机构须提供自己的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
地址:雁塔区翠华路333号
联系方式:185918982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市本级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旺座现代城第一幢1单元22层12204
联系方式:029-88319689-8003/8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招标四部黄茜
电话:029-88319689-8003/8005
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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