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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渔业生态修复开展增殖放流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06月12日 14: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锦州市渔业生态修复开展增殖放流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锦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行政区域锦州市公告时间2025年06月12日 14: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6月12日至2025年06月20日
每日上午:17: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3日 09:00
开标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预算金额¥57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16-7996200
采购单位锦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云飞街二段3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6-2160213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3-11-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6-7996200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锦州市渔业生态修复开展增殖放流项目.doc
公告信息
 
锦州市渔业生态修复开展增殖放流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6-12

  
项目概况

锦州市渔业生态修复开展增殖放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700-02494
项目名称:锦州市渔业生态修复开展增殖放流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100000
最高限价(元):21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增殖放流时间为2025年9月-10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250000
最高限价(元):12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增殖放流时间为2025年6月-7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12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增殖放流时间为2025年6月-7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12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增殖放流时间为2025年6月-7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2日17时00分至2025年06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7月0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审,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的按要求密封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供应商务必保证电子响应备份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5、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云飞街二段32号
联系方式:0416-21602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3-11-8号
联系方式:0416-7996200
邮箱地址:lnjzm66@163.com
开户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10100716773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0416-799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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