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蓟州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关 蓟州区2025年度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ZCG2025-LZ-008)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06月12日 17:0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蓟州区2025年度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天津市蓟州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关
行政区域蓟县公告时间2025年06月12日 17: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6月13日至2025年06月19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1:00  下午:14: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建设大厦4F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3日 14:30
开标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建设大厦4F
预算金额¥263.38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浩
项目联系电话022-22781005
采购单位天津市蓟州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蓟州区东五环南路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2-82861545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蓟州区建设大厦4F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2781005
天津市蓟州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关 蓟州区2025年度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ZCG2025-LZ-008)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蓟州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关 蓟州区2025年度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ZCG2025-LZ-008)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2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蓟州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关


项目概况
      蓟州区2025年度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蓟州区建设大厦4F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CG2025-LZ-008
项目名称:蓟州区2025年度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63.38万元
最高限价:263.38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55.34 155.34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本包次为质量安全监测服务包括种植产品、生鲜乳、两品一标、水产品、禽蛋、牛羊尿监测,详细需求见项目需求书,本包次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第2包 105.4 105.4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本包次为屠宰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包括猪肉、猪肝、牛羊肉、牛羊肝监测等,详细需求见项目需求书,本包次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第3包 2.64 2.64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本包次为农业投入品农药监测,详细需求见项目需求书,本包次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完成任务。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的,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本项目合同金额比例,否则不予认定),给予联合体的报价6%的扣除。】(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3)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6)第1、2、3项政策不重复享受。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 第2包:(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3)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6)第1、2、3项政策不重复享受。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3包:(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3)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6)第1、2、3项政策不重复享受。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25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2.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见附件)。4.供应商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本项目第1包接受联合体投标,须符合以下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三家。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供应商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须确定联合体主体方,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本项目承接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同时满足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法定资格要求。③须由联合体主体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联合体主体方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联合体主办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联合体参加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的承接的工作内容及主体单位。6.本项目设置第2包为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3日 2025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建设大厦4F
方式:每日9:00-11:00,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若报名人不是营业执照中登记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报名单位授权书盖公章),到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现场购买,并提供电子邮箱。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7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建设大厦4F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为保证供应商权益及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关该项目的澄清、更正及中标成交信息等均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上发布,请已报名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变更公告内容,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不再另行通知变更内容。对于因未及时查看变更公告内容及未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变更响应的供应商,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与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无关。同时,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本项目第1包支持联合体投标,第2、3包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第1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6.0%的价格扣除。 第3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蓟州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关
  地址:蓟州区东五环南路15号
  联系方式:022-828615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建设大厦4F
  联系方式:022-22781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浩
  电 话:022-22781005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2日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