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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经开区建设管理部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2025年06月16日 11: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经开区建设管理部造价咨询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
行政区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告时间2025年06月16日 11: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6月16日至2025年06月24日
每日上午:13: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0日 09:30
开标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A座(沈阳市铁西区重工街北一西路54号)五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项目联系电话024-23377377
采购单位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25373420
代理机构名称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21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3377377
附件:
附件12025年度经开区建设管理部造价咨询.doc
公告信息
 
2025年度经开区建设管理部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6-16

  
项目概况

2025年度经开区建设管理部造价咨询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32-00104
项目名称:2025年度经开区建设管理部造价咨询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8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2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的相关规定;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6日13时00分至2025年06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7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A座(沈阳市铁西区重工街北一西路54号)五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因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A座(沈阳市铁西区重工街北一西路54号)五楼开标室。 4、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5、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
地  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7号
联系方式:024-253734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2106室
联系方式:024-23377377
邮箱地址:cxxmgs@126.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24907481710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024-23377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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