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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精神卫生防治院医疗仪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2025年06月18日 18:2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光泽县精神卫生防治院医疗仪器设备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光泽县卫生健康局
行政区域光泽县公告时间2025年06月18日 18:2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6月18日至2025年06月2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9日 09:30
开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南医药综合大楼4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276.069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雪香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861611
采购单位光泽县卫生健康局
采购单位地址光泽县文南街5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7759120260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兴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杨桥路宏杨新城4号楼8层办公B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1-83861611
附件:
附件1光泽县精神卫生防治院医疗仪器设备采购([350723]FJXH[GK]202500120250606001)-文件集

项目概况

光泽县卫生健康局委托,福建兴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350723]FJXH[GK]2025001、光泽县精神卫生防治院医疗仪器设备采购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光泽县精神卫生防治院医疗仪器设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23]FJXH[GK]2025001

项目名称:光泽县精神卫生防治院医疗仪器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60,690.00元

采购包1(光泽县精神卫生防治院医疗仪器设备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2,760,69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760,69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329900-其他医疗设备 医疗仪器设备 1(批) 光泽县精神卫生防治院拟采购医疗设备52种 2,760,69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a.本次采购产品如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有附件,应至少提供附件中可体现所投产品页面的复印件);b.本次采购所投产品若有属强制3C认证的,供应商须承诺所投产品有3C认证证书并能在货物验收时提供3C认证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提供3C认证证书复印件。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合格有效,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的。;(3)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也可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6-18 2025-06-2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7-09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南医药综合大楼4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光泽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光泽县文南街50号

联系方式:177591202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兴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杨桥路宏杨新城4号楼8层办公B

联系方式: 0591-83861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雪香

电话: 0591-83861611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兴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兴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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