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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沈战役纪念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工程(二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06月19日 14: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辽沈战役纪念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工程(二期)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辽沈战役纪念馆
行政区域锦州市公告时间2025年06月19日 14: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6月19日至2025年06月27日
每日上午:23:59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0日 09:00
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预算金额¥44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明月
项目联系电话18519589103
采购单位辽沈战役纪念馆
采购单位地址锦州市凌河区北京路五段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6-3839790 张先
代理机构名称中船海鑫建设工程(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中路北院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519589103
附件:
附件1最终版--招标文件--辽沈战役纪念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工程(二期)采购项目(1).doc
公告信息
 
辽沈战役纪念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工程(二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中船海鑫建设工程(北京)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6-19

  
项目概况

辽沈战役纪念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工程(二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700-02623
项目名称:辽沈战役纪念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工程(二期)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480000
最高限价(元):448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120天内供货、安装及调试全部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本标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文物局颁发的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含“文物保存微环境控制技术保护”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9日23时59分至2025年06月27日00时01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7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同时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供应商未经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根据辽财采函〔2021〕363号的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供应商须同时准备电子备份文件以及一致性承诺函(现场递交),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及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为顺利参与项目投标,请供应商按照以上提示程序完成下载文件、进行报名及上传投标文件,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沈战役纪念馆
地  址: 锦州市凌河区北京路五段1号
联系方式:0416-3839790 张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船海鑫建设工程(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中路北院1号
联系方式:18519589103
邮箱地址:zchxzbdl@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东四十条支行
账户名称:中船海鑫建设工程(北京)有限公司
账号:110010426000530007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明月
电  话:18519589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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