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妇产综合楼落成开诊基础物资采购项目(一、三、四标段)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06月20日 18:5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妇产综合楼落成开诊基础物资采购项目(一、三、四标段)二次
品目

A05029900

采购单位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行政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5年06月20日 18:5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6月20日至2025年06月2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4日 09:00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预算金额¥78.16903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丽 苏巧玲
项目联系电话0951-5969335
采购单位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湖畔路12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1-7895887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1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51-5969335
附件:
附件11标段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pdf
附件2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33标段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pdf
附件44标段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pdf
附件5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001340

项目编号: HSZB-2025ZC079

项目名称: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妇产综合楼落成开诊基础物资采购项目(一、三、四标段)二次

预算金额(元): 781690.33

最高限价(如有): 781690.33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一标段:被服(重新招标) 被服 其他被服 1 详见招标文件 362885.00 /
三标段:电器设备(重新招标) 电器设备 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 1 详见招标文件 366680.00 /
四标段:垃圾桶(重新招标) 垃圾桶 其他用具 1 详见招标文件 52125.33 /
数量合计: 3 预算合计: 781690.33   

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质保期:电器设备: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垃圾桶及被服: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标段1被服和标段4垃圾桶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标段3电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投标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2.3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2.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3.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3.4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3.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7“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注:以上详细的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6-20 18:00:00 至 2025-06-27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7-14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CA认证锁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系统实行 CA证书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 4、投标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加投标供应商 QQ 交流群:331010760 进行咨询。 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6、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湖畔路127号
       联系方式: 0951-78958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18楼
       联系方式: 0951-5969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宁潇
       电话: 0951-789588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赵丽 苏巧玲
       电话: 0951-5969335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1标段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pdf
3标段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pdf
4标段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pdf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6-20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