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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姑区电子政务外网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2025年06月26日 10: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皇姑区电子政务外网服务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皇姑区工业和信息化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皇姑区公告时间2025年06月26日 10: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6月26日至2025年07月04日
每日上午:12: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7日 09:00
开标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光盘或U盘)递交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开标室
预算金额¥3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才金萍
项目联系电话024-86299829
采购单位沈阳市皇姑区工业和信息化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朱智慧 024-8687132
代理机构名称沈阳市皇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6299829
附件:
附件1皇姑区电子政务服务外网JH25-210105-00046.doc
公告信息
 
皇姑区电子政务外网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沈阳市皇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6-26

  
项目概况

皇姑区电子政务外网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5-00046
项目名称:皇姑区电子政务外网服务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中标后需在45天内完成实施、试运行工作。项目每年经验收合格后合同延续执行,服务期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上级公司须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6日12时00分至2025年07月0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7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光盘或U盘)递交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自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进行报价解密后开始,已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在现场(或远程)自行解密报价,报价解密规定时长为 30 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成功完成报价解密,视为放弃投标。如因辽宁政府采购网网络原因或系统故障,将合理延长报价解密时间。 3.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投标文件退还供应商,具体内容执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皇姑区工业和信息化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
联系方式:朱智慧 024-86871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市皇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024-86299829
邮箱地址:hgqzczb@163.com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才金萍
电  话:024-86299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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