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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法库县委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07月03日 12: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共法库县委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中共法库县委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行政区域法库县公告时间2025年07月03日 12: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7月03日至2025年07月11日
每日上午:12: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4日 09:30
开标地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加密备份文件(U盘)需提交至法库县人民政府E区7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6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734069666
采购单位中共法库县委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法库县兴法路2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7012228
代理机构名称云盾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216号中土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66775588
附件:
附件1招标正文-中共法库县委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25.7.3(终版上传).doc
公告信息
 
中共法库县委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云盾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7-03

  
项目概况

中共法库县委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24-00046
项目名称:中共法库县委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500000
最高限价(%):3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二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1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二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1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二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经销商需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为生产商需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3日12时00分至2025年07月11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7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加密备份文件(U盘)需提交至法库县人民政府E区7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认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开标时,供应商如现场解密,应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电脑、CA认证等设备。 4、本项目共计3个包组,供应商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共法库县委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地  址: 法库县兴法路200号
联系方式:024-87012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盾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216号中土大厦
联系方式:024-66775588
邮箱地址:yundun666@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云盾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330150102000004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5734069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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