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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库县2025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三新”集成配套示范区建设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25年07月04日 19: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法库县2025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三新”集成配套示范区建设物资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法库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行政区域法库县公告时间2025年07月04日 19: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7月04日至2025年07月12日
每日上午:23: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5日 13:30
开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加密备份文件提交至法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法库县人民政府E区7楼715)。
预算金额¥1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丛珊、陈玉凤
项目联系电话024-31295429
采购单位法库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法库县法库镇兴法路2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7129756
代理机构名称沈阳鸿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51-1号(1-10-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31295429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上网版)-法库县2025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三新”集成配套示范区建设物资采购.doc
公告信息
 
法库县2025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三新”集成配套示范区建设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沈阳鸿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7-04

  
项目概况

法库县2025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三新”集成配套示范区建设物资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24-00047
项目名称:法库县2025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三新”集成配套示范区建设物资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00000
最高限价(元):16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①喷施产品:合同签订后3日内开始供货和喷施作业,每次开始作业后15个工作日内作业完毕。 ②水肥一体化滴灌产品:预计明年3-4月份开始实施作业,投标人须在开始作业前至少提前一个月完成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产品(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有机水溶肥、大量元素水溶肥)需具有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或备案号,提供登记证或备案号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4日23时00分至2025年07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7月2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加密备份文件提交至法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法库县人民政府E区7楼71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 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人须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的可加密电子备份文件,并承诺电子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或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无效。 3.请投标人登录账号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投标人;也可在获取文件后将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投标人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4.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5.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可远程解密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或手机移动证书(扫码)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6.报价解密原则上需在3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因客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将其无法解密原因报送给监督部门,经监督部门同意方可延长解密时间;若投标人因主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重要提示:投标人在获取文件及上传文件的过程中,不同投标人若使用相同的IP地址获取文件或上传文件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围标串标或投标无效。不同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可能会被认定为围标串标或投标无效。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法库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地  址: 法库县法库镇兴法路22号
联系方式:024-87129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鸿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51-1号(1-10-13)
联系方式:024-31295429
邮箱地址:syhnzbdl@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中山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鸿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3346101020000231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丛珊、陈玉凤
电  话:024-3129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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